马上评|“亮证姐”冒用丈夫的执法证,亦当追责
网上纷纷扰扰的“亮证姐”事件,终于等到了当地的调查通报:女司机不是公职人员,也不存在滥用公权资源调取公民隐私。
8月3日上午,由防城港市委、市政府成立的调查组,做出了通报。核心事实是:奔驰女司机侯某某并非公职人员,是当地一家民营汽配公司的职工;其丈夫黎某为防城港市上思县某镇消防救援站二级消防士。在当时的会车冲突当中,侯某某“亮证”,是用了黎某放在车上的行政执法证。公安机关正依法调查处理侯某某。黎某当时虽未在场,未妥善保管应由其本人保管的行政执法证,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已对其立案调查。
至于李某某“个人信息被泄露”的事,当地通报称是:侯某某和李某某两家属于“未出五服的邻村表亲”,当时在车上的侯某某的父亲说出了对方的个人信息。李某某因常年在外,不认识侯某某父女,产生误解和疑虑。
防城港当地的权威调查,终于向大家解释清楚“她是何方神圣”的问题。之前公众强烈质疑的“亮出执法证吓人、调出个人隐私威胁”的情节,有了合理解释:妻子冒用丈夫证件,农村远亲报出了对方家庭信息。
但是,为什么一起普通的村道上的会车让道纠纷,会成了舆论场里的“顶流”事件呢?还是特权思维作祟,公职人员亲属狐假虎威,本该是象征权威的执法证,成了个别人手里的“特权证”“让道证”,用以横行乡里、人前显贵、压人一头,而且之前没有受到有效规范。这起事件也表明公职人员管好“身边人”的重要性。